描述
一直以來社會視婚姻為男女的結合,但是在世界各地興起的平權運動挑戰這看法,要求重新定義婚姻。本書指出和捍衛支持一男一女婚姻觀的理由,也表明重新定義民事婚姻是無必要、不合理和違反公共福祉的。
本書前身為一篇刊登在哈佛法律及公共政策期刊(Harvard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的論文。論文出版後,其核心論證在傑出社會科學學者社群中被廣泛閱讀;自此之後,更被世界各地的學者和社運活躍分子引用和討論,可算是有史以來對婚姻傳統最有力的辯護。論文內容經增補修訂後成為本書,對婚姻平權辯論提供有用資料,促進民主討論,回應社會風潮,可說是此課題不可多得的著作。
作者簡介
傑爾吉斯(Sherif Girgis)
普林斯頓大學哲學系哲學博士生和耶魯法學院法律博士候選人。他以Phi Beta Kappa聯誼會會員身分和最優異學業成績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榮獲最佳倫理學畢業論文和最佳哲學論文,並且榮獲美國但丁學會國家但丁獎。其後他以羅德學人身分取得牛津大學道德、政治及法律哲學哲學學士。
賴恩.安德生(Ryan T. Anderson)
美國傳統基金會威廉西門學人和威特斯潘專業學院網上期刊Public Discourse: Ethics, Law, and the Common Good編輯。他以Phi Beta Kappa聯誼會會員身分和優等學業成績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也是聖母大學政治哲學哲學博士候選人。他曾擔任宗教期刊First Things的助理編輯和飛利浦基金會新聞工作成員。他的著作刊登於多份刊物,包括Harvard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First Things、The Weekly Standard等。
羅拔.佐治(Robert P. George)
哈佛法學院客座教授和普林斯頓大學麥考密克法律學教授,以及美國觀念及制度詹姆士麥迪遜計劃主任。他是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委員,曾擔任生物倫理學總統顧問委員會委員和美國公民權利委員會總統任命委員。他是前任美國最高法院司法成員,並獲得法官湯姆.克拉克獎。他榮獲美國總統公民獎章及波蘭共和國捍衛人權榮譽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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