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貝爾考韋爾從「聖經」的整體中出發,認為在沒有意義的事上尋找意義基本上是不理性的,因此罪的研究只會誤導我們,讓我們看不到罪的真面目和上帝的寬恕。人對罪的正確態度是要真誠認罪和悔改,並得到上帝的真正赦免。
因此,貝爾考韋爾拒絕了一元論、二元論,魔鬼論和自然的惡等對人之罪性的簡易解釋,他認為,「罪」是一個無解的「謎」,近似「奧秘」之不可思議而又是理性無法解讀的。他對罪的觀點也直指向人與人之間的疏離關係,他反對因果論,拒絕在宗教改革神學中的實在論和契約論的觀點。此外,他也探討原罪與人的關係等,但他認為在此種種觀念中都未能一一揭示罪的神秘面紗。他重申在上帝的憤怒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的恩典,在上帝對罪的容忍中,我們看到他的憐憫;因此當我們討論律法作為對罪的知識時,就不可以離開福音,或者再談福音時而脫離律法,同時我們也不可以脫離耶穌來看亞當。
本書共分為兩大部分,分別討論「罪的根源與知識」與「罪的本質與傳播」。貝爾考韋爾認為「探討罪的根源」,本身就是值得討論的問題,因此討論者不可能以全然客觀與純理論性的角度,探討一個與自己整體存在息息相關的問題,而必須以身處其中的角度尋求了解。貝爾考韋爾的總結既不悲觀,亦不過分樂觀,在信仰的期盼當中他看到罪的終結,而人們卻要繼續在現實生活中,不斷地與罪惡抗爭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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